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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枭陈炳锡。资料图片
本报综合消息被控与公安部A级通缉犯刘招华等合作制造了“世界最大冰毒案”的陈炳锡及其妻子陈宝玉昨天上午再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素有“双面毒王”之称的陈炳锡这次出庭是因为检察机关变更起诉内容,陈炳锡被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由12.36吨,变更为18.06吨。据悉,之所以出现如此变化是因为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所致。
毒枭夫妇昨日同上庭
公诉机关指控,除了被查获的12.36吨冰毒外,还有4.7吨冰毒被陈炳锡指使他人卖掉了,获取的利益由陈炳锡和刘招华对半分成。因变更的起诉内容只涉及陈炳锡夫妇,昨日上午,陈炳锡携老婆陈宝玉出庭受审,该案涉案的众多“马仔”则没有再次出庭。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炳锡化名众多,又名陈贤文、陈鸿发、陈祥发、林锦贤。49岁的他是广东省普宁市人,据起诉书显示,这位闻名全国的“大毒枭”文化程度为“小学”。
据悉,早在2003年11月5日,陈炳锡就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与他一起被逮捕的还有他的老婆陈宝玉,又名陈宝钗、陈玉、陈娟芳,44岁,同样是广东普宁人。
涉案冰毒增加近6吨
2005年2月5日,广州市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陈炳锡被控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2吨,“毒枭夫人”陈宝玉被控制造毒品。2005年3月23日,该案在广州中院第一次开庭;同样在2005年3月,陈炳锡的“合作伙伴”刘招华在福建落网。
就在广州中院审理陈炳锡案期间,刘招华案也相继开庭,刘招华等人被控制造毒品多达18吨。由于“18吨”这个数字与公安机关查获的“12吨”冰毒有很大出入。据悉,广东省公安厅对陈炳锡案进行了补充侦查。
侦查结束后,省公安厅出具补充起诉意见书,移送给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06年11月14日,省检察院依法将此案交给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昨日上午,该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公诉方根据省公安厅补充侦查的事实证据,变更了起诉内容。
“毒枭夫人”运输千万赃款
据指控,除12.36吨被公安机关缴获外,其余的4.7吨由陈炳锡指使罗建光、纪文龙以每千克1.4万元至2.3万元的价格贩卖出去,然后按照事先约定,获取的利益扣除成本后由陈炳锡和刘招华对半分成。截至1999年11月4日案发时为止,陈炳锡共分给刘招华人民币3100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毒枭夫人”陈宝玉明知陈炳锡在制造毒品,仍然提供帮助,并于1999年间先后多次将约1000多万元的赃款从普宁市带至广州市,最后通过罗建光交给刘招华,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制毒。
广州市检察院认为,陈炳锡贩卖、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陈宝玉明知他人制造毒品仍然提供帮助,二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
辩解:只有12吨没有18吨
在昨日的庭审中,陈炳锡表示,自己制造的毒品只有12吨左右,而没有18吨那么多。
他的妻子陈宝玉则表示自己并不知情,“什么都不知道”,“是冤枉的”。
陈炳锡的辩护律师辩称,在本案中,新补充的书证、证人证言之间互相矛盾,各个证人指认的冰毒数量都不相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以最初指认冰毒数量的证人证言为准,即陈炳锡涉嫌制毒的数目应为12.36吨,而不是18.06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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