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和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双方协商制定了省(市)际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备忘录。
备忘录所称农民工法律援助,是指农民外出务工期间,因被拖欠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及其他事项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