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桂花 实习生朱果萍刘畅)何某伟起诉信浓修三(日本籍)、小田成人(日本籍)、厦门某有限公司以及第三被告沈某昭房屋买卖纠纷一案,昨日在思明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不同意当庭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经过举证、质证等环节之后,在法庭辩论时,原、被告双方在原告是否存在不诚信行为、被告是否有故意不与原告办理过户手续等焦点问题上展开争论。
是谁故意不办过户手续?
原告何某伟说,去年6月29日,他经中介人叶树凯介绍,与被告信浓修三的代理人小田成人签订房地产认购居间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何某伟以24.8万元购买被告信浓修三的房屋。双方约定于8月29日前至厦门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为保证履行协议,被告厦门某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信浓修三的担保方,提供履行协议的担保。
原告表示,协议签订的当天,信浓修三、厦门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田成人共同收取了何某伟的定金2万元,并将房屋交付给原告。原告于去年7月与袁敏顺签订了装修协议,投入约9.8万元对房屋进行了装修。8月29日到了,但被告以不在中国等借口,屡屡延迟办理过户交易手续。11月19日,被告将同一房产另行卖给他人。
被告答辩称,对原告以出差为由一再推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原告这种行为是没有购房意向的表现,是缺乏诚信的表现。况且原告在被告规定的最后期限,并没有跟随被告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协议自动解除。
到底是谁“鸠占鹊巢”?
第三被告沈某昭称,去年11月19日,她与房产所有人信浓修三签订了购买该房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的当天,信浓修三将该房房产的相关证件交给沈某昭,沈某昭将房款25万付给了信浓修三,双方于当日即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了送件手续。但是,何某伟先后于今年1月和今年8月起诉信浓修三等,并以此为由阻止第三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沈某昭认为,何某伟与信浓修三于去年6月29日签订的《房地产认购居间协议》已被解除,何某伟已无权对该房所有权主张权利。在法庭上,原告和第三被告都指责对方“鸠占鹊巢”。
据了解,自去年6月29日开始,该房都是原告在居住并且花了钱装修,装修之后,由原告一直居住至今年7月。据原告称,被告是从装修工手中骗取了该房的钥匙并交给第三被告使用的。但被告否认此举,并称自己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钥匙。
第三被告得到钥匙之后,于今年7月搬入该房屋居住,同时也对房子做了一些装修,后来把该房屋出租给别人居住。3个月后,也就是今年国庆节过后,第三被告回来发现自己家的锁被原告换掉了,自此以后该房屋就一直由原告“非法占有居住”,自己以前的家具都还在里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