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严珑通讯员晓陈实习生余莎牛泰)52岁的刘某是新洲区辛冲镇人。前晚她被一辆的士撞伤后被送往新洲人民医院。在老院区急诊室做完相关检查后,于当晚8时许被送往该院新院区门诊综合楼4楼骨科病房住院。 当晚9时许,刘某伤情突然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综合楼明明正在搬迁,为何安排伤者入住?”死者家属说,该综合楼因消防问题正在搬迁,一些医疗设备被搬走,导致抢救不力。他们还认为院方在伤情诊断及处置方面存在过失。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该院新院区内看到,医务人员正在搬运物品,综合楼已基本被搬空(如图)。
新洲人民医院医务科负责人说,刘某入院时初步诊断为多发性损伤,盆骨骨折,失血性休克。由于该院主要骨科设备器械均在新区门诊综合楼骨科,遂将病人安排在该处住院,并作进一步检查,院方并无过错。
在否认了医院是因消防问题暂时搬迁后,这名负责人称,前几日该综合楼只有部分科室零星在搬。昨日上午,院方将所有病人调走后,才开始拆卸搬运医疗设备。刘某事发当晚,该科室所有医疗器械完备,并安排有医生值班,该科室主任还亲自参与抢救,并不存在抢救不力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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