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
上海将安置2万名残疾人就业
本报讯 (记者 邵珍)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本市日前颁布了《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近日,市残联领导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十一五”期间上海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十一五”期间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相适应,与上海建设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地位相适应,构筑以人为本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残疾人综合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残疾人生活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达到小康水平,上海作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目标全面实现。
问:劳动就业始终是社会热点问题,上海为推动残疾人劳动就业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本市将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残疾人就业的规模和层次,“十一五”期间全市要新安置2万名残疾人就业,其中大中专残疾人应届毕业生当年基本得到就业安置。积极鼓励和扶持非正规就业组织吸纳残疾人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继续发展“阳光之家”,帮助智障人士实现就业;并借鉴国外经验,在社区、农村探索建立若干庇护性工场,形成多元化的就业格局。
问:“十一五”期间准备采取哪些措施帮助残疾人学生完成学业?
答:本市将充分利用现有特教资源,采用特教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实施分类教育,将教育与医学相结合,为适龄残疾儿童提供优质教育。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将增加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使学校的设施设备满足中重度残疾学生教育与康复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特教学院针对残疾人特点和需要,进一步扩大招生的专业种类和规模。
问:如何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全覆盖的目标?
答:本市将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三个主要渠道对残疾人实施帮助,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全覆盖。如城镇残疾职工要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对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生活保障水平等。
问:“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0年,上海将通过机构康复、社区康复、日间照料、集中养护等多种康复服务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按需服务,使40万残疾人获得不同程度的康复。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