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对今年购买陈化粮情况全面复查
东亚讯(记者齐永男)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陈化粮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本月起,长春市工商局将通过三项措施,加强对陈化粮市场的监管。审查粮食加工企业主体资格
从12月起,长春市工商局将对注册登记的各类粮食加工企业主体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范围不仅包括饲料和酒精加工企业,还将对今年购买陈化粮情况进行全面复查。 对已经履行完合同的,要进行复查;对已经入库的,要加强对其用途和加工的监管,严禁入库后进行倒卖。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工商部门还将对长春市的销粮企业(粮库)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从源头上强化粮食市场监管。清理陈化粮购买企业资格
长春市工商部门还将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现有陈化粮购买企业的资格进行清理,保证注册登记的企业资格合法、手续完备。同时将加强对陈化粮的出库环节、运输环节、入库环节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把好陈化粮购买资格初审关、购买数量关、销售合同关、销售发票使用关、出库关、中转关、入库关、加工和使用关、验收证明关。巡查监管陈化粮加工企业
长春市工商部门还将加强对辖区陈化粮加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派人驻场巡查,从监督陈化粮入库开始,全程监督陈化粮加工企业的加工使用过程。要出库一批,加工成品后验收一批,再出库下一批。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陈化粮加工企业和生产加工车间,检查陈化粮使用数量台账和产成品销售账目,做好巡查记录。对库存陈化粮数量与加工使用数量不符的,立即予以封存调查,严防出现非法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