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经过了20多年的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大而全的弊端却始终未能很好解决,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难点之一。为此,2002年,国家八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结构性调整,使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走向社会、走向市场成为可能。
由于历史和自然资源分布以及体制等原因,国有大中型企业过去出于为主业生产经营服务的需要,或者是为了安排职工家属就业的目的,在主业之外兴办了数量众多、行业繁杂的辅业,相应地设置了许多服务机构。这些辅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当时社会分工很不发达的情况下是必需的,也是必然的,对主体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有的辅业发展壮大,甚至衍变成了企业的主业之一,而更多的辅业则沦为企业的寄生企业,完全靠主业的扶持才能生存,成为主业发展的沉重负担,严重影响了主体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与此同时,辅业自身的发展也受到主业的限制,不能按照市场需要自由扩张,也很难得到增量投资。因此,必须尽快实施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才有利于辅业面向社会,谋求生存和发展;才有利于精干主体,为主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奠定基础。
从全国的情况来看,中央所属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省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推进和实施阶段,沿海地区相对较快,已经接近尾声,贵州等西部地区相对滞后,这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对贵州省国资委26户监管企业的初步调查,监管企业辅业共计312种,辅业的总资产占企业总资产约9%。辅业的行业跨度较大,涉及面较广。包括商业、餐饮、旅游、印刷、建材加工、机械制造、机修、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房屋开发等。辅业企业职工3万多,占监管企业职工总人数的15%。多数辅业企业未按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运作,对主业的依存度很高,财务状况不尽理想。目前开展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实质性工作的,主要有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等少数企业。主辅分离滞后使企业深化各项改革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受到严重制约。如何在有限的政策时间内,具体地说就是在2008年底以前,加快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属约500户辅业分离改制的进程,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业精干以及国有产权的有序退出,是当今贵州国企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贵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时间紧、任务重。切实推动贵州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加强宣传教育,消除思想认识障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对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的宣传。组织相关部门及企业人员进行政策培训,举办由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和中介机构负责人参与的专题讲座,从而提高相关人员对政策的认识,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在辅业职工层面,结合本省及省外典型案例,使广大辅业企业的职工全面深入地理解党和国家的有关辅业改制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消除被企业“甩包袱”的认识,提高利用政策机遇走上发财致富道路的认识,从而有利于加快辅业国有产权的退出步伐。在国有企业领导层面,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提高认识,彻底改变一些主业企业领导贪大求全的认识。认为剥离辅业就会使企业变小,自己掌握的权力就会变小,企业的地位就会下降,得到政府的支持就会减少,分离辅业会引发各种职工矛盾等,是一种认识误区。企业领导要树立长远发展的思想,转变观念,从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加快辅业的剥离。在政府有关部门层面,要强化对国家主辅分离政策精神实质的认识和把握,强化对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总体进展的认识和把握,从而产生出对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有效地着力推进。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促进辅业改制的有序进行。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尽快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性指导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在主辅分离改革中各自的角色定位,完善在政府机构改革中遗留下来的政策盲点。按照政务公开、务实高效的原则,尽快制定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相关规范和运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形成审批流畅的工作程序。由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涉及经贸、国资、财政、银行、国土、劳动、人事、社保、就业等方方面面,具体事务非常繁琐,企业常常为一项审批耗费大量精力和时间。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协调,为改制企业提供协调服务。涉及该项工作的相关政府部门可进行一次专题沟通,在充分理解和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明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从而为推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减少审批时间、节约沟通成本,为企业做好事、做实事。
多渠道筹集改革资金,化解国企改革成本的制约。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的突出问题仍然是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应对部分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人员,特别是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者,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基础上,适当给予一定的创业基金支持,鼓励职工二次创业。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成本问题,努力消除国企改革过程中的资金制约。事实上,不仅仅目前辅业改制需要成本,社会职能剥离也需要成本,未来主业改革或破产安置更需要成本。从长计议,政府应考虑从国有资本收入预算、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以及财政专项拨付等渠道,建立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专项基金,从而为深化各项国企改革奠定坚实经济基础。
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辅业改革。实施主辅分离改制,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既不能等,也不能慢,原则上应该是积极稳妥,成熟一批改革一批,不断总结,稳步推进。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条件成熟的先行,积累操作经验。对条件暂不成熟的企业,可按照先实行内部分离的办法,模拟市场化运作,主业与辅业之间实行有偿服务,待辅业逐步发展壮大后再进行主辅分离改制,实现平稳过渡。
总之,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一项事关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再就业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措施;同时,该项工作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政策有效期短、时间紧迫,为了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改制,安置好富余人员,需要各方面的充分共识和通力合作。
作者:石校瑜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