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5日,女婴小星星(化名)在深圳出生。
由于出现呕吐等症状,小星星先后被诊断患上新生儿肺炎、胃扭转、肠梗阻。这个呱呱坠地的小宝宝从此开始了生命中的重重磨难:出生不到一个月,她就在深圳妇幼保健院和深圳市儿童医院经历了两次剖腹手术、七次X光检查,术后的小星星撕心裂肺地哭了五天五夜……
年轻的父母一度流着泪在宝宝的“放弃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心碎的父亲特意在签名后加注:“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如此。”
然而,小星星转院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后,却奇迹般地好转出院。
正当父母为女儿的重生庆幸不已时,权威专家的诊断却让他们再度跌落深渊:小星星的小肠仅剩32cm,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正常新生儿的小肠长度是250cm—400cm。仅剩32cm小肠的小星星究竟是天生短肠,还是被人为地过多切肠?
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两度评定儿童医院已构成二级医疗事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评定小星星为四级伤残……
最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此事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小星星本来就是先天性短肠患者,深圳市儿童医院仅因其医疗过失行为加重了小星星的病情,所以应对小星星一案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小星星的父亲对判决表示不服:“我会向深圳市中院上诉!无论有多大阻力,为了可怜的女儿,这场官司我一定要打下去!”
而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也于上周与记者见面,决定找深圳市中院监督此案,并支持家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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