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宜宾县李场镇两村民在民警传唤犯罪嫌疑人时,煽动、聚集不明真相的群众1000余人对民警进行围殴,致使民警受伤、财物被砸、汽车被毁。日前,宜宾县法院经公开审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罗道富、徐元仁有期徒刑两年。
2002年3月14日,宜宾县公安局李场镇派出所民警前往该镇大塔办事处街村传唤徐元正(已判刑)。该镇爱国村村民罗道富(时年63岁)、大塔村村民徐元仁(时年58岁)以民警违法传唤为借口,煽动、聚集1000余人围殴民警,致使一民警受伤。李场镇党委书记、镇长闻讯赶去劝说,也被群众围困。后民警与镇领导转移到大塔供电营销组楼上,罗道富、徐元仁等人又煽动群众冲击供电营销组。3月15日上午,数百名群众在罗道富、徐元仁及徐元正、刘北星(已判刑)等人的煽动下,再次冲击大塔供电营销组,并砸毁两辆汽车。胡庆元记者陈章采田富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