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9时,内蒙古包头市“10.03”灭门惨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来明一审被判处死刑。
据了解,被告人张来明2002年9月给柳贵财装修房子时与柳家熟识。柳贵财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院长助理,兼任党办、院办主任以及人事科科长。 2006年9月底,张来明得知柳家要买大房子,估计柳家有现金,于是在10月2日16时30分左右,携带锤子等作案工具来到柳家,将独自在家的柳贵财的儿子柳旭东用锤子击打致死后,又将随后回到家中的柳贵财的妻子孙桂枝杀害。柳贵财回家后,张来明逼问出银行卡存放处后又将柳贵财杀害,并且于10月3日凌晨1时许放火,妄图毁尸灭迹。10月10日,张来明被抓捕归案。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判处张来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张来明有期徒刑10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且判处张来明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72196元人民币。宣判后,张来明当庭表示要上诉。(文/万菲)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