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最近查处一起农田建设领域贿赂串案,案值总计近40万元。11月20日,涉案被告人柴文飞被鄞州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孙诗君、蔡岳兴也于同日因受贿罪被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孙诗君、蔡岳兴、柴文飞分别担任鄞州区占岐镇党委书记(正处级)、鄞州区下应街道办副主任(副处级)、鄞州区姜山镇城建办副主任。
2000年至2004年间,孙诗君收受宁波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蔡某贿赂款26万余元;蔡岳兴收受个体承包商蔡某、康某贿赂款8万余元;柴文飞收受奉化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蔡某、个体承包商康某贿赂4万余元,三人分别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人在农村标准农田等工程建设及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记者曾祥生通讯员干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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