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在此间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与此同时,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也“必须向社会公开”。
根据这个《意见》,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的核定在兼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听证制度,提高票价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意见》指出,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将获得一系列重要“扶助”,包括:加大投入、建立低票价补贴机制、规范专项经济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