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日),北京市安监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公布各区县报名考试点的电话。烟花爆竹的零售单位负责人通过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才能销售烟花爆竹。
据记者了解,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单位负责人,即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北京市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须到各区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经营烟花爆竹。报名者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考试分三期进行,考试时间从12月10日到1月13日止。
考试内容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实际安全管理技能;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的新技术、新规定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报名者在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或到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考试成绩;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取《安全资格证书》。有关考试详情可登录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bjsafety.gov.cn)和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www.bjsafety.org.cn)了解。??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