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广州市繁华北京路的广百新翼广场负一、二层商铺,5年前曾经卖出天价,而5年以来有业主一分钱租金都没有收到。前日(12月3日)下午,近百位业主要求退铺。这是继去年12月18日部分业主维权封铺以来的第二次讨说法,也是广州首次业主集体要求发展商退铺的纠纷。
「现场直击」
近百位业主聚集讨说法
广百新翼广场负一、二层的商家已经撤场很久,其萧条与外面的繁华显得格格不入。近百名业主聚集在电梯口要求发展商退铺,数十名特警在现场维护秩序,由于部分业主情绪激动,电梯扶手护栏玻璃被打碎,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买铺都5年了,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铺子到底在哪里!”黄小雯女士在2002年6月花150万元买了98平方米的商铺,当初开发商承诺:“业主所购买的商铺一律由广百集团统一经营,业主每年可获得10%的返利。”现在她不仅没能拿到高额回报的租金,连当初购买的“旺铺”也成了“烂摊子”。据业主们反映,在该大厦购买负一、二层商铺的业主多达365户,购铺时所花费的资金少则数十万,多的有二三百万,不少人倾尽一生积蓄,大部分人还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
因无法得到开发商当初承诺的10%年回报率,许多人甚至连租金都难以收回。
「事件缘起」
两商家租商铺长期欠租
1999年6月,城启集团旗下的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与广州百货大厦旗下的广州市西湖商业公司共同出资1000万元,注册成立广州市广百新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粤泰公司出资640万元,占64%的股份,西湖公司出资330万元,占33%股份。随后,粤泰公司出资1280万元,开发广百新翼项目。
2001年初,广百新翼项目建成后,广百取得了首层、夹层、二层、九层和十二层的停车场。城启集团拥有负一、二、三层、十层和十四层以上的商用和写字楼的所有权。随后,城启集团在2001年至2002年间,以3到5年返租的形式将负一、二层共300多家商铺陆续卖给中小业主。
2005年7月1日,100多户业主先期与广州市城启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粤百企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将商铺租赁给两家公司经营。根据协议,两家承租方于每月10日前向业主缴纳租金。据部分业主介绍,粤百只支付了当年七八月份的租金,后称商场经营不景气,一直拖欠租金。当年12月18日,几十名业主曾经封了50多间店铺要求返还租金(详见本报2005年12月19日报道)。
到今年3月,负一、二层停止营业。5月,城启又开始重新装修负一、二层,但是工程进行了一小半,不知何因工程停止施工至今。
「业主说法」
欲哭无泪要求退铺
“当初开发商说是广百集团统一经营,我们才敢放心投资,谁知道后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广百新翼广场负一、二层商场业主联谊会的负责人顾立群告诉记者,当初开发商在媒体上刊发售铺广告时就宣称业主们购买的商铺由广百集团统一经营,然而买了铺之后,却是由城启集团的下属公司粤百百货公司管理。虽然前几年开发商曾按合同返利,但都是从巨额购房款中扣除,而且商铺产权证上的房价也是按扣除5年返利后的结余房款计算,因此业主们得到的实际返利并不多。去年城启集团又将商铺的经营权转给一香港人,由于经营不善,那名香港人卷款逃走,商场因此陷入了困境。
业主们曾状告粤百百货并胜诉,但此时的粤百百货已成空壳,账户上仅有7000元,根本无法补偿拖欠业主们的租金。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城启集团按合约将铺位装修复原,可就在负二层装修了一小半,城启集团就停止施工了。业主们欲哭无泪,只能要求开发商按当初广告宣传中提及的“无条件退铺”承诺退购铺款。
「广百回应」
曾声明商铺与己无关
广百股份公司物业经营管理中心经理周富坚回应此事时表示,当初城启在售卖商铺时所作宣传中提到“商铺统一由广百经营”没有得到广百同意,是开发商的个人行为,与广百公司并无关系。周经理认为,广百新翼大厦这样打广告是不行的,但考虑到这栋楼确实临近广百公司,所以没有去追究。并在2005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声明:“广百新翼负一、二层商铺不属于广百所有及经营范围,其销售、经营与广百无关。”周富坚称,在商铺停业以后,业主们曾提出由广百公司租下来一起经营。广百曾提出两个方案:一是将当初商定的租金从每月180元/平方米下降到50、60元/平方米;二是合作分成,由城启、广百、中小业主三方出资装修商铺重新经营,收益大家分成。但是,这两个方案都没有得到各方同意。
「城启回应」
欠租金因为粤百撤场
在昨天的维权事件中,负责与小业主们沟通的城启集团“广百新翼负一、二层处理小组”成员徐军称,到目前为止,城启集团能做的都做了,并对小业主们作出过具体的承诺,但最终没能得到小业主们的理解。
徐军表示,业主们所谓的5年只收到几千元租金其实是一种误会,他们有一部分租金是冲抵到买铺的楼价中。业主没有收到租金主要是因为粤百公司没有按时交租。在粤百撤场后,小业主们希望能由广百统一经营,城启集团为此也多次与广百公司沟通,但最终因为价格的问题没有谈拢。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