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5日讯
深夜,对着女同事猛地一声“猫叫”,男子竟把女同事吓昏了。11月30日,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闯祸的曹志勇赔偿女同事王红梅住院费1442.8元。
2006年6月20日零时40分,36岁的王红梅在湖北省襄樊市某有限公司食堂操作间洗菜,此时,上夜班的曹志勇和同事前去食堂就餐,他们走到食堂门口时,曹志勇突然对着王红梅学了一声猫叫,埋头洗菜的王红梅因突受惊吓,当即哭泣,数分钟后脸色苍白昏厥倒地。 后经医院诊断,王红梅的症状系高度惊吓所致。王红梅在医院接受治疗,先后花去医疗费1442.8元。事后,王红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志勇赔偿医疗费用,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50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曹志勇在夜深人静,趁王红梅专注工作时,突然近距离对其怪叫一声,致使原告受惊吓随即出现昏厥,二者间存在医学上的因果联系。因此,法院认定曹志勇以非暴力手段对王红梅的身心健康实施了侵害,对由此给王红梅造成的物质损失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本案未对王红梅精神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曹志勇不需支付王红梅的精神抚慰金。(来源:西部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