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04年7月,司法部和民政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命名表彰活动。该活动至今已开展两次,北京市昌平区郑各庄村等609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这些受表彰的先进典型的共同特点是: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扎实有效,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实到位,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农村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宋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