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苏州市民钱先生致电本报苏州新闻热线,反映他所居住的美之国小区,在交房近一年的时间里,防盗门、汽车库、阳台栏杆、配套设施景观等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钱先生和小区内其他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和开发商反映,却迟迟不见双方有整改迹象。 据不完全统计,在搜房网的美之国业主论坛上,已有20多名业主相继发帖强烈提出整改要求,但依旧杳无音讯。这个烂摊到底由谁来管?究竟还管不管了?钱先生和他的邻居们陷入了困惑……
业主:问题太多 没人来理
钱先生是2004年6月份购买的美之国小区五期的一套小高层住宅,2005年12月31日办完了交房手续。令他诧异的是,去年交房时,小区配套设施需要整改的地方,在事隔近一年时间内,依然“毫发未损”,这让钱先生非常恼火。
在钱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现场看到:正对着小区大门的一块大草坪坑坑洼洼、寸草未生;前些天下雨留下的几个水塘还能清晰地照出人的身影;草坪一角俨然成了堆放垃圾的“高档”场所;要想通过这个烂泥地,中间是无路可走的,要走也只能从两旁的水泥小径通行;在烂泥地的后方,建造的是一个具有欧式风格的会所。令人诧异的是,该房建造时间已数年之久,可内部至今仍是毛坯,没有装修。而且空气污浊、臭气熏天。钱先生抱怨道,当初开盘的时候,开发商在广告里展示和描述的这个配套设施非常有诱惑力,说是两边楼房将作商铺之用,将会所打造成居民运动、健身、休闲为一体的多功能娱乐场所,空地中央将造一个大型花台,花台两边再铺设人行通道,如此优美的环境怎能不叫人动心?可现今,卖方承诺的一切,事隔几年之后却成为一纸空文,落下的烂摊子迟迟没人来收拾。
“暴露出来的问题太多了。比如进楼的防盗门一直用石头抵住向外敞着,根本起不到防盗的作用;地下汽车停车库至今未交付使用;地上停车位水泥地多处凹凸不平;公寓阳台栏杆由于是铁制的,经过风吹雨淋已经锈得不成样子;按照国家出台安全玻璃的标准,大面积的玻璃和底层下口玻璃都应该使用钢化玻璃,而美之国使用的显然不是,时间一长,这必定会带来安全隐患。”钱先生又罗列出了好几处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另外一位同样反映此类情况的业主也显得有些无奈:“我们找过物业,但物业说这归开发商管,而开发商不是‘踢皮球’就是和业主打拖延战,原本说好今年年底处理的,又推迟说到明年年底,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好了。”
物业:我们想管,但管不了
新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从2005年10月份进驻美之国,当起了该小区的“新管家”的。据了解,在新工物业“上岗”之前,该小区因为种种原因曾经换过两家物业公司。新工物业的陈经理声称,美之国暴露的问题很多,三天两头接到业主的投诉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其中有现行产生的,也有日积月累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五年来,在当上美之国“管家”以前,就一直没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陈经理解释道,“权限”这条硬杠杠,迫使物业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局面,想管也没法管。因为大多数业主反映的问题多与工程规划有关,这些都是开发商和建筑工程公司的事情,在开发商没有将权限正式移交给物业之前,物业根本没办法插手。有些业主不理解,以为出现问题物业就需要担责,其实不然。物业也有物业的难处,也有自己的职责范围。陈经理表示,尽管如此,物业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袖手旁观,接到业主的反映以后,他们一直积极地跟开发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将业主的心声转达给他们,希望对方尽快整改,至于结果如何,还是没法预料。
开发商:解决问题,需要时间
据了解,美之国五期工程由集成房产有限公司承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娱乐会所东面,会所的西面则是物业的办公地点,两者相距不足百米之遥。集成公司一位人事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依据规划方案,会所、幼儿园、商铺这些配套设施早在四年前便已建造完成,至于会所、幼儿园为何没有开放,商铺为何还没出售出租,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由于空地、花台、人行道属于配套设施的附属品,得在配套设施全部“搞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逐个解决。
何时动工整改?该负责人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但他透露,美之国原先是运盛公司开发的项目,2002年交付于集成房产接管,双方的交接手续办得十分混乱,存在的问题很多。会所、幼儿园、商铺这些配套设施都没有验收合格,详细的材料和手续在交接过程中,运盛公司统统没有留下。“这给我们出了大难题,我们也想早些开放会所,而且前来打听商铺的人一茬接着一茬,若不是验收检测审核程序没办好,商铺早就预定一空了。”该负责人表示,“业主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事情总归要按程序来办,急也急不来。”
交接项目历时四年时间之久,为何迟迟不履行整改计划?该负责人解释说,几年来公司一直忙于建房,目前一幢多层洋房刚刚开建,近期整改几乎不可能,最起码也得等到洋房完工后。记者估算了一下,洋房建好最快也得到明年年底,也就是说,业主要想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付诸于实际行动,还需要等上个一年半载。“没办法,各种原因交错横生,公司内部问题也是其中症结之一。”
律师:惩罚机制 凸显空白
物业管不了,开发商又坐视不理,美之国小区成了一个无人问津的烂摊区。对处于这样一个尴尬局面的业主来说,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记者采访了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的盛雪川和於峰律师。盛律师说,涉及防盗门、汽车库、阳台栏杆、配套设施景观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如果开发商已经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就房屋和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认,并对商品方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成为单个的商品方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开发商如果没有兑现承诺,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可以是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同时要求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商品方买卖合同针对上述问题约定了违约金的,可以在要求继续履行的同时主张违约金。
於峰律师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目前规划建设部门制定的惩罚措施还不够强硬,假使规划方案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建筑设施完工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的,开发商就应当根据时间的长短接受相应的处罚。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真正为此“埋单”的为数甚少,这也体现出了法律法规体制上的不健全。对于业主,想要维权确实不易。如果现实遭遇情况在买卖合同中发生了变化,业主可以依据合同通过法律途径等方式解决。若是不属于买卖双方合同约定范围,开发商也没有兑现承诺,维权就会相对困难许多,必要的时候,业主不妨联合起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向规划行政部门检举揭发,借此来对开发公司今后的建筑资质及招投标等行为进行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