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通讯员宋萌)物业公司员工董晓鑫侵吞公共维修基金,还以办理房产证为名诈骗业主。近日,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判处董晓鑫8年徒刑。
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间,董晓鑫先后担任北京圣馨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主管、入住办公室工作人员、保安部助理。
此外,董晓鑫谎称可以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收取了3名业主的4.8万余元费用。所骗钱款均被其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