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公安部昨天举办公安机关预防控制艾滋病知识远程教学讲座。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被羁押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若无临床症状,羁押期满后方可释放。
这位负责人指出,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被羁押在监管场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视症状作不同处理;对于一般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要做好管教工作,并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学观察工作,羁押期满后方可释放,释放时要通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对该感染者进行监测;对于羁押期间已出现临床症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学专家确诊为艾滋病病人的犯罪嫌疑人,可变更强制措施或保外就医。
他还表示,“对明知自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而故意传播他人的,要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