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发贵,牺牲时47岁,生前任和县乌江镇黄坝村党支部书记、调解委员会主任。
2004年曹发贵在调解民事纠纷时遭歹徒袭击,以身殉职。司法部追授他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安徽省委、省政府追授他为全省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并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曹发贵牢记党的宗旨,亲民、爱民、敬民、为民,以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为己任,忠实履行一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职责。在担任村支书的10年时间里,他带领群众千方百计发展村级经济,组织村民修路、改电、治水、筑坝,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000元增加到3000多元,把一个负债30多万元的贫困村变成了集体收入年盈余10多万元的富裕村。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带领村“两委”成员规范村级管理,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实行村级零招待,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担任村支书10年,他未报销过一分钱出租车费和电话费;父母年老体弱,妻子长年生病,大女儿在外打工,小女儿中途辍学,他却省吃俭用帮助村里的贫困家庭,并自费赴北京调解一对本村外出打工夫妇的矛盾。
曹发贵先后排查调解了2000多起矛盾纠纷,化解民转刑案件30余起,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促进了家庭和睦、村民团结和社会稳定,为构筑新时期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鞠躬尽瘁,直到献出宝贵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