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林业和公安部门联合采取的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共猎捕野猪1360余头。
据浙江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总站站长丁良冬介绍,林业部门采取这样的专项整治活动是因为浙江省局部地区野猪繁衍较快,数量过多,糟蹋农作物、侵害家禽家畜、攻击村民,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实际情况。
野猪为浙江省一般保护动物。2000年浙江林业部门曾统计浙江省大约有2.9万头野猪,这几年由于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野猪繁殖非常迅速,林业部门估算现在浙江省的野猪应该超过10万头。(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