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首席记者纪永江实习生张娟娟)昨天开始,到大连沙河口区西安路公寓5号楼去办事的外来人员每次上电梯还得交5角钱电梯费,一些市民对此大为不解。
10时许,在西安路公寓5号楼的楼梯口,两名妇女端着一个盒子正在向进电梯的人收钱。 “头一次碰到上电梯还收钱的。”一该楼居民反映,早上物业刚贴出通知时,很多居民都堵在一楼电梯外与收费人员理论此事,后来有的居民主动办了乘梯证,还有部分居民被迫自己爬楼梯。
电梯旁张贴的一张“通知”上写着:从12月5日起,公寓内居民乘电梯须办证,每人每月交4元电梯费,外来人员每次乘电梯收5角钱,运货的每次收10元。
对此,负责该公寓的物业负责人赵主任说:“我们是因为电梯费收不上来,而不得不采取了这种办法。”他说,公寓现在80%以上是办公用的,目前电梯的启动和维修、保养成了大问题,为此他们和物价管理部门沟通后,经业主委员会讨论,业主委员大会通过的。他们为居民办理的电梯证费用就是物价部门规定的每人每月4元钱,并且专门聘用了3名人员收费。
大连市发改委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宋维家表示,不是住宅类楼宇,经过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可以进行合理的收费,以维持电梯的正常运转。
(报料人:白先生;线索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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