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业内获悉,酝酿已久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获重大进展。最新方案显示,中国的成品油价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是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上炼油成本和适当的利润空间以及国内关税、成品油流通费等,共同形成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
“在前不久发改委召开的成都会议上,有关人士曾对这一方案进行过讨论。新方案已赶在12月11日成品油批发市场全面开放前下发到相关机构,但发改委没对外宣布这一消息。”一位曾参加成都会议的知情人士透露。
不过,上述人士并未透露新方案执行后的油价变动周期。根据此前市场的预期,新定价机制仍可能采取定期调整的方式,具体的调整时间段则会缩短,甚至不排除一周调整一次的可能。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