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出台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问题,采取法制规范、政策引导、强化管理、广泛宣传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实施节能发展战略,推进节能工作向纵深领域发展。
辽宁省提出,“十一五”期间的宏观目标是用3到5年时间构建节约型社会框架体系,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并设定了两个标志性指标,就是同“十五”末相比,万元GDP能耗要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要降低25%。也就是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要降低到1.46吨标准煤,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则要降低到2.33吨标准煤。
据此,在确保完成20%的目标以及严格限定能耗增长速度的基础上,辽宁省勾勒出一张“十一五”节能目标三维路线图。首先是区域层面,根据14个地市年度能耗指标对全省平均指标的贡献率,对全省14个地市分别下达了17.7%—23.8%之间不同的降低率指标,而且细化到年度;其次在产业层面,设定第一产业能耗年均降低率控制在3.04%,第二产业年均降低率要保证实现6.43%,其中工业年均降低率要高于7.6%,第三产业基本保持稳定不变,而生活用能则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生活用能要控制在年均增长11%以内;第三在重点行业层面(包括了钢铁、石油化工、电力等12个主要行业)的能耗占到了全部工业能耗的92.85%,抓好源头设计,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分别设定了从2.93%到11.18%的年均降低率。
辽宁省将万元GDP能耗指标纳入到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在地方政府及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得到了应用和实践。今年,又把这项工作扩大到组织部门,省委组织部已把万元GDP能耗指标纳入到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中,在地市级领导班子换届中作为一项刚性指标进行考核。
今年以来,辽宁省还在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这一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大连市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大连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实行合理用能审核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必须包括合理用能篇(章);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必须在合理用能篇(章)进行合理用能评估;合理用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合理用能评估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为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辽宁省今年还编制了《辽宁省产业能效发展目录》,对39个大类行业和182个中类行业煤、电、气、油和水等资源的消耗和产出情况,计算出每个行业万元增加值或产值消耗资源能源的平均指数,同时,优选出11个行业100种重点用能产品以及28种在用主要用能设备,标定了能耗限额,通过发布《目录》,发出了一系列的行业限制准入信号。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