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5日电(记者裘立华)记者从浙江省林业厅获悉,今年浙江林业和公安部门联合采取的集中猎捕成灾野猪专项行动,共猎捕野猪1360余头。
据浙江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总站站长丁良冬介绍,林业部门采取这样的专项整治活动是因为浙江省局部地区野猪繁衍较快,数量过多,糟蹋农作物、侵害家禽家畜、攻击村民,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实际情况。
野猪为浙江省一般保护动物。2000年浙江林业部门曾统计浙江省大约有2.9万头野猪,这几年由于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野猪繁殖非常迅速,林业部门估算现在浙江省的野猪应该超过10万头。
对于猎捕野猪是否合法,丁良冬说,《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规定,对增长过快的野生动物可以适当控制,这样有助于整个生态环境的平衡。
丁良冬认为,浙江野猪成灾,一方面说明浙江省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有利于野猪的繁殖,但同时也说明,由于以前生态的破坏,野猪的天敌减少,导致野猪毫无顾忌地增长,所以要采取猎捕行动来制止野猪数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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