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2月5日讯 记者5日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明年3月份前,我省将逐步推广运行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该系统启用后,驾驶人在省内任一城市违法,可以选择到省内任一地方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的任何网点交纳罚款。
烟台作为全省首个试点市,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11月30日,违法业务处理系统共录入数据73万条,异地交换数据12万条。在烟台交警支队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我省今年9月1日开始,又在东营进行了试点工作。
全省统一的违法处理系统启用后,将通过互联网、168声讯台等途径为查询违法信息提供“互动式”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交警部门服务水平。
据了解,到明年3月份,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将在全省全面推广运行,届时各市将加强电子监督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非现场处罚率要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