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题:山西左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
“5·18”特大透水事故造成56名矿工死亡 左云矿难12涉案人被判有罪
本报12月5日讯(记者王少斐)
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5·18”特大透水事故,造成56名矿工死亡。 今天,大同、灵丘两县法院依法判处12名犯罪嫌疑人有罪。
其中,原左云安监局工会主席张永祥、原安监四站站长周平和原安监二站站长刘晖,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该县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斌、原监察科长边志强、张家场乡原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郭玉、李春林,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免予刑事处罚;张家场乡原党委书记常瑞、原乡人大副主任陈喜清、原乡长刘永鑫,以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张家场乡原武装部长陈清河、原乡安监站安监员韩占如,以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这是我省近年来查处煤矿事故背后渎职犯罪,处罚人数最多的一次。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