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樵 实习生严莉)“学校强行要求学生交3元钱看一场电影,这样做合适吗?”昨日,武汉市黄陂区一学生家长来电,称区教育局11月28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区中小学组织学生交钱看电影;钱虽然不多,但坏了收费规矩。
这位家长提供了这份通知的复印件。该通知称,观看电影的对象为:全区中学(含普高、职高、初中)、乡镇(场)较大规模小学的学生。各中小学按5%的比例核定贫困生数,按实际在校生人数95%的比例,据实上交电影费;学校于电影放映后一周内,将电影费款项交到区教育局,电影公司派专人直接收取。
黄陂区教育局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说,组织本次活动,是按照武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长征精神激励我成长”电影展映活动。
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曾在暑期下发过通知,要求各区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片,但要求一律按学生自愿的原则。市教育局并未下发文件,要求学生在学期中途观看电影。
这名负责人还说,按规定,“一费制”外的收费项目,按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单位收费,学校不得参与或组织此类收费。
据了解,被要求参加本次活动的中小学为82所,学生达9万余人,电影4日起已开始在全区放映。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