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12月5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次人民监督员工作会议透露,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全省519名人民监督员已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中的“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共260件287人,在促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和提高办案质量,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体现诉讼民主,推进人权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根据中央要求,为解决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外部监督缺失问题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由来自社会各界的人民监督员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立场来监督评议案件。我省人民监督员自2004年以来,陆续对各级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257件287人实施监督。其中,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的225件,不同意的32件,检察机关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的14件。
今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开展了对各级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五种情形”的监督,现已监督结案3件。
参加会议的102名人民监督员总结交流了工作,明确下一步要在继续重点监督“三类案件”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五种情形”监督力度。他们还研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新路径、新思路,以及进一步规范试点工作机制,促进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等内容。
作者:周以明 靖晓燕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