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透露,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正在研究一系列结合地区特征的、可以合理实施的房地产政策,下一步的政策出台将规避全国一刀切的情况,以期实现有效控制房价,并有区别地控制房价。(《信息时报》12月4日)
出台区别政策控房价,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透露着政府的责任意识,是政府承担政策责任的表现,最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了公共政策价值取向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的选择,既包括利益的选择,也包括价值的选择。确定正确的政策伦理是制定良好公共政策的前提,就此意义而言,政策伦理比任何单个的政策都更加重要,原因在于所有的政策都是依据政策伦理制定和执行的。政策责任的确立依赖于政策伦理,政策责任在实质上就是对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以及效果的一种价值判断。笔者以为,出台区别政策控房价契合了政策责任和伦理的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房地产金融安全评估报告》得出结论:中国城镇人口中,有70%无新房购买力。“房子越盖越多,买不起房子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是许多人面对不断攀升的房价的感慨,以致公众用“房奴”一词来表达心中的愤懑之情。原因何在?笔者以为,“房子越盖越多,买不起房子的人也越来越多”与公权偏离了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有关,而出台区别政策则纠正了这种偏差。我们知道,住房是社会成员强弱势的明显标志,在中高收入群体拥有优越居住条件的同时,现在全国尚有1亿多间危房需要改造,100万个家庭缺房,近30万个家庭人均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而相当多城市较好的郊区地带仍在兴建豪华别墅等高档房产,强弱势群体居住条件、环境差距日益加大。这些是公权助强抑弱、加剧社会不公的体现,如果长此下去,强者利用公权伤害弱者,将扭曲行政文化和价值观念,动摇城市社会的根基。
笔者以为,出台区别政策控房价,就是公权着力解决社会公平的体现,不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来增进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在竞争和分配中保护弱者,保证对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给予最大补偿,有利于达到公平的正义。
出台区别政策控房价,既是政府责任的体现,又是政府责任的要求。众所周知,进城人口指标掌握在政府手里,土地供给指标掌握在政府手里,银行信贷指标掌握在政府手里,住宅公共政策掌握在政府手里,有什么理由认为政府不应该为房价猛涨承担责任呢?可以说,任何论调都不能遮蔽政府在调控房价中的责任。笔者以为,对政府来说,不应该回避自身所承担的责任,更不应该寻找借口以躲避公众的监督,要知道,发展房地产的第一位目标必须是向公众提供生活必需品,第二位目标才是向社会提供生产要素和投资品。尽管解决就业、增加GDP、推动城市化、增加财政收入都是政府的目标,但绝不能作为第一目标。
作为稀缺资源的房地产既是生产要素,又是生活必需品,还是投资品。开发商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可以的,但政府首要的任务是向社会提供公共品房地产,以实现居者有其屋,进而建立和谐社会,决不能以谋利集团的角色取代政府的角色。出台区别政策控房价给我们提供了公平期待,也为地方政府树立了榜样。舒锋(河南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