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商报记者 林立 报道
针对日益火热的“代购”行为,江苏商报昨日与南京海关取得联系。
据南京海关机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大部分“职业代购人”都走航空路线,所以去年经常遭遇这样的事情。 有一位女士一下子带回来20瓶香水,按着她这个数量就算香水过期了,还有可能用不完。很明显就违反了《海关法》的有关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海外代购”涉及到的最大问题是逃避海关监管。《海关法》第46条和第47条对境外货品进入内地有详细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旅客入境携带化妆品等个人用品超出自用合理范围就应该主动办理纳税手续,缴纳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在内的进口税;邮寄物品超出自用范围的也要纳税。
同时,现在不少“代购”公司通过国外邮寄的方式,将物品邮回国内,这样的举动也同样受该规定限制。
该负责人表示,关于“海外代购”合法性是有法可循的,并不存在法律真空。他说,旅客如携带少量自用日用品入境是无需缴税的,但一旦海关认定旅客携带的物品超过一定的数量和金额,海关有权要求旅客补税;更严重的是,假如旅客大量携带非自用货品入境且恶意逃避海关检查,可能会按走私案处理。
他同时透露,自新的《海关法》实施以来,对个人携带物品入境加强了管理,目前从南京海关进行“代购”的行为已经越来越少。不少“代购者”,已经开始向南方港口城市转移,通过改走陆路和水陆进行运输。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