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
记者近日采访省人大城建环保委时,被意外告知:“部门更名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已改为‘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沿用10年的名称为啥要改?”该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弛说,不仅仅是为了突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优先。 这一改变无疑是在强化环保立法的力度和高度,确立“环保优先”的法制权威。
正如省委书记李源潮说的,法制建设是加强环境保护的根本保障。要对环保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及时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事实上,过去5年正是江苏高度重视环保立法,出台法规、除旧布新、创制创新最多的5年。生态省、长江保护、控制噪声、干部环保考核……关键词,都是这几年总结并确定下来的环保法规内容。”
省环保厅法规处副处长季丙贤说:从2000年到现在,我省先后颁布实施7部地方性环保法规和10部政府规章,既涉及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也关注民生民情。“江苏环保立法已从单一地遵循国家大法,配套制定条例;向创造性地建立符合省情的环保法规体系转变。”
为江苏重大经济社会发展破解环保难题
2001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以此为标志,拉开了江苏生态省建设的序幕。
《决定》确立,到2020年,江苏生态省建设要和“两个率先”基本同步实现。直到现在,还没有哪个省的环境建设标准达到这样的高度。
生态省建设目标提出至今,首批评选出的6个国家生态市中,我省就有4个;最近,扬州市又获得联合国“最佳人居环境奖”殊荣;占全国总数1/3的环保模范城市在江苏;扬州、苏州、南通所辖市县全部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占全国总数的1/5;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2万公顷,比2000年增加了38%……
2004年,沿江大开发实施第二年,为策应这一战略,立意高远的《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出台。
“长江条例”起草人之一张弛认为,过去几年,省人大通过的环保地方法规中,最需浓墨重彩讲的,恐怕就是“长江条例”。
纵观长江流域12个省市,位于下游的江苏段水环境很不容乐观。而江苏沿江经济发展快,长江水源战略地位高——全省50%工业用水取自长江。长江水的战略地位决定,“环保优先”必须以法律原则形式固定在“长江条例”中。
于是,“长江条例”成为长江流域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用立法确保“环保优先”的法规。
“长江条例”也因此入选当年中国十大环境新闻。
“长江条例”意义还在于独创了2个新制度:上下游水质交接制和生态补偿制。
“这是多年人大执法检查中得出的经验。”省环境监察局局长凌静说,大河的流域性保护,需要上下游合力。过去,上游说已达标排放;下游说全怪上游排污……来来回回,总也找不到头绪。
“长江条例”就是要明确界定上下游的利益、责任和义务。如今,长江上设立了11个省控断面监测站,一旦上游超标,对下游造成严重威胁,就要向下游赔钱。上海人也常笑言,他们才是“长江条例”的最大受益者。
为7400万江苏人守护生态家园
噪声污染投诉已占环境污染投诉总量的1/3,且逐年上升。如何让百姓拿着法律武器对付噪声“公害”。2005年初,《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应运出台,引来一片赞誉。
“普通居民是这个法的最大受益者。”省人大法工委负责人解释,此次法规花大篇幅、细致入微地规范了各种扰民噪音的处罚依据。
“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区旁的消费、娱乐场所,与民宅距离不得小于30米;空调外机影响邻居的,应做隔音措施;居民装修12时—14时,19时—次日7时,不能出噪音;机动车夜间停放封闭小区内,不能出噪声……
“住在马路边上的居民如今也有了福音。”法规规定:当地政府有义务为他们建隔音屏,装隔声门窗。目前,南京正逐批逐段补建隔声屏。
“苏州、无锡、南京、徐州是4个具有立法权的大市。这几年,为一方百姓量身定做、关乎民生的地方性法规也不鲜见。”
2002年《无锡市贡湖供水水源保护办法》出炉。至今已在12.9平方公里的水源保护区内实现五大工程;转换渔民作业水域;搬迁万家金属模型厂;拆除酒楼;迁移黄泥田港40条住家船;537亩鱼塘退渔还林。
推动结构性污染防治,促进增长方式转变
“长江条例”一出台,沿江城市南京迅速作出反应。
为遵循条例中“扩大水源地保护范围”的规定,长江南京段大胜关水道永久“封航”。陆域133家码头、造船和加油站全部拆除、搬迁。南京环保局徐小帖说,大胜关可是南京最大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南京85%的自来水取自于此。以前想“封航”,苦于没“武器”。如今,长江南京段6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成为全国最好的城市水源地之一。
再看下游——镇江。2005年,镇江市一口气将钛白粉厂、纺织厂、印染厂、化纤厂等近10家企业搬离长江边。原位于滨江老城区的钛白粉厂污染严重,群众投诉不断。去年,镇江市委市政府坚决将其搬迁。
就这样一段一段往下传,不但沿江百姓喝上了好水,“上下游水质交接制”也得以落地生根。如今,长江江苏段水质稳定在二类水标准!
一系列与环保有关的法规、标准,还有力推动了落后工艺的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
2005年、2006年,江苏印染、化工行业排污标准相继升级,执行严于国标的一级排放标准。凌静说,化工、造纸、印染、酿造等几乎占据了工业污染的全部,封住了几大巨头,就管住了污染源头。
太湖流域已有217家印染企业完成“提标”,这无疑是太湖的“福音”。苏北地区也调高了环保门槛。仅去年,淮河流域就淘汰了13条石灰制浆工艺线,关闭了48家小企业,查禁了156家“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工艺不达标,项目就不予审批。”在张家港,环保局长“十五”期间“毙”掉了368个环保不过关项目。
在法治化轨道上,江苏环保正从过去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由单项出击,转向综合整治。法规,犹如一柄“尚方宝剑”,伴随江苏人在环保优先中实现“两个率先”。采写唐悦策划 许建军 郑焱 庾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