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市环保局滨海新区分局获悉,从12月5日起,滨海新区内原来由天津市环保局负责的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调整为环保滨海分局直接办理,这种“窗口前提”对滨海新区企业无疑是“时空节省”的利好消息。
滨海分局监管处负责人朱振彪向记者介绍:目前,分局已设立“终端系统”与市行政审批中心直接“联网”,该局负责办理事项主要有:滨海新区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登记审批、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后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同时该局还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该负责人表示,把市一级行政审批职能移至滨海新区,对滨海分局来说,责任将更为重大;在滨海新区肩负开发开放任务的同时,提出要建设“宜居的生态新城区”,这要求他们必要把好“环境准入关”,保证在发展的同时,不增加环境负担,不断优化新区环境,成为重中之重的责任。
(李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