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分22次被划至京、深两公司,佛山事主称自己并未开通过网银业务
银行卡上近3.5万元两天内在网上分22次被划至北京和深圳的两公司,用于购买Q币。昨日,佛山市民温女士却表示自己从未开通过网上银行业务,她认为银行方面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银行、银联分析怀疑事主不慎将个人信息泄露。
事主:资金被转走银行应担责
据事主温女士称,这张农行普通借记卡一直由她个人不离身保管,此前存了10万元并用至4万元左右,今年8月11日她在四会提现6000元后,突然发现余额仅剩几百元,急忙在银行打出账单。昨日,记者见到了这些银行单据,事主称毫不知情的交易共22笔,全部标称“消费”,均发生在8月9日和10日两天,每次金额以1050元居多,多的有3000元或5000元,总额达34850.10元。
事发后温女士报警处理,经警方面回馈的消息称,这些资金被陆续转至北京和深圳的两家公司,用途是“用QQ上网购游戏金币”。昨日,温女士表示自己从未开通过网上银行业务,且这张卡并非信用卡,她认为银行方面负有相当大的责任。随后,她向银行方面提出投诉,要求返回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银行:怀疑用户不慎泄露资料
昨日,农行佛山分行科技运行部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网上交易要开通该行的网银或电子支付卡,但此事中交易指令发自银联,该途径在银行掌控之外。技术部门详细分析后,怀疑用户不慎泄露了信息资料,被人知道了卡号和密码在网上消费。目前该行已将此事向上汇报。
而据广州银联工作人员表示,除借记卡外,即便是信用卡在网上消费也需输入密码,银联仅是一个平台,不应对用户资金被盗转承担责任。该工作人员介绍说,农行和建行分别在今年9月底、11月进行系统升级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储户要进行网上消费,均需事先开通网络支付功能。不过,目前仍有部分银行的卡类不需经过该步骤即可网上消费。
律师:网上交易不要去网吧操作
佛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驰认为,国家对网上交易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但除能证明银行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中有参与时方可索赔,或能寻到资金盗转方并由其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否则用户须对其个人行为负责。据他介绍,目前网络和新型交易方式的兴起,银行和客户均有义务对个人密码等敏感信息进行保密,尤其是市民使用网上交易时需格外注意,如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注意对个人电脑杀毒等。(记者曹思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