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解建国通讯员刘砚海实习生刘喆)昨天从东丽区委获悉,本市东丽区作为本市首批试点单位,在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近日又出台了有关补充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筹资标准,即每年每人由120元调整为160元,新增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据了解,今年该区114个村全部参加合作医疗,参加人数共计169047人,占农业人口85.6%,比上年度提高了12.1%。
该区今年还实现了“三提高一降低”,即提高了统筹比例,由原来每年每人不低于50元提高到每年每人120元。提高了补偿标准,由2004年3万元提高到目前的4.5万元,报销比例由20%至55%提高到30%至60%。提高了最高报销额,最高报销额由12000元提高到现在的21000元。降低了报销起付线,由2004年1000至1500元降低到500元。截至目前,全区参合人共发生报销8936人次,共筹集资金2484万元,实际支付报销金额2028.8万元,报销10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共539人,发挥了济危助困的良好作用,社会效益日益凸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