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馨) 记者昨日从厦门公路稽征处了解到,明年养路费将从本月15日开征,一些征收政策上的小变化需要车主注意。
据公路稽征处叶勇处长介绍说,2007年养路费等公路规费将继续征收,变化最为明显的是,从明年元旦起,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公路规费,均可免收滞纳金。 “因为养路费实行预缴制度,以前当月公路规费如果未缴,从该月2日就开始收取滞纳金。”叶处长介绍说,今年的这个小改变将给广大车主预留更多的缴费时间。
此外,原来针对1吨及1吨以上车辆,全年分次缴满11个月养路费,当年12月份公路规费就免征的优惠政策,明年起将取消。明年保留的优惠政策有,所有一次性缴纳全年公路规费的货车,仍可按10个月费额包缴,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报停退费或抵费。但这两项优惠政策都必须在2007年1月底前办理缴费手续,逾期概不受理。
据悉,为方便车主就近缴费,厦门市商业银行本月15日同时代征公路规费。
2006年度公路规费征收年检审也将从12月7日开始,至2007年3月底。符合减、免、包缴车主请于本月7日至25日间前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