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2月6日电(记者曹健)从今年春季开学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采取扩大免费义务教育范围、自治区财政“垫付结算”市县应拨学校经费、市县教育投入只能增不能减等办法,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2005年春季,宁夏开始在南部山区8县实行“两免一补”。今年春季开学,宁夏将免杂费补助进一步扩大到全自治区所有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宁夏又拿出1000万元为53万多名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统一免费配备了与教科书同步的教辅材料。
在扩大免费义务教育受益面的同时,宁夏积极改革原有经费拨付管理机制,确保资金能拨付到位并规范使用。学期开学,自治区财政采取“国库集中拨付”的办法将市县应拨资金直接拨付到校,年底再与市县结算扣回,资金不再通过市县教育部门,避免资金被层层扣押。同时有效地杜绝了因一些地方财政困难,补助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减免学杂费不落实的现象。
为规范学校经费使用,宁夏采取农村中小学经费“校财局管”,建立起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对学校经费按计划下拨,对学校经费使用实行监管和抽查,规模较小的学校经费由学区统一管理。
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的同时,宁夏规定市县级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投入与上年相比只能增不能减,决不允许用国家和自治区投入的资金替代地方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决不允许出现“挤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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