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宏文)昨天凌晨零点左右,沪嘉高速公路近真北路路段,发生一幕惨剧,一骑自行车男子擅闯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被高速行驶中的车辆撞死。而撞人车辆的司机却因为害怕逃逸。律师表示,由于司机的逃逸,导致原本简单的民事案件变成了一个刑事案件。
现场惨不忍睹
记者赶到事故现场时,警方已将两条车道封锁,仅留一条车道保证往嘉定方向的车辆通行。骑自行车的男子倒在沪嘉高速公路东向西的左侧车道上,惨不忍睹。在离男子10多米处,一辆自行车被碾压得像一张纸似的贴在马路上。
据了解,骑自行车的男子是从沪嘉高速公路真北路口上引桥进入全封闭的高速道路的。在骑行中被高速行驶的车辆撞飞至少20多米后落地,头部又遭碾压身亡,而撞人车辆趁着夜幕驾车逃离现场。事后路过该路段的司机报了警。目前,警方已经布控追查逃逸车辆。
民事变成刑事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行人和非机动车是不能够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这名男子是违规上高速。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永健表示,由于司机的逃逸,导致原本简单的民事案件变成了一个刑事案件。
马永健介绍说,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并且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在这起车祸中,由于男子骑车进入到不应进入的高速公路上,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但由于机动车司机事发后离开现场,没有展开必要的施救,也没有在报案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应属于驾车逃逸,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