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通讯员施坚轩)记者从昨天下午举行的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起本市各级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处(科)正式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并统一启用新印章,自2001年本市检察机关法纪检察部门统一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以来,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2件243人。
新成立的反渎职侵权局将负责查办涉及42项罪名的渎职侵权类案件,主要依法承担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工作,同时开展对渎职侵权犯罪的预防工作。
相关案例
5年来查办的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件及要案占渎职侵权案件半数以上,共查办重特大案件113件,占立案数的53.3%,其中涉案对象为副处级以上的要案24件。
案例一:去年4月,市检察一分院对奉贤区法院执行庭原副庭长徐国群(副处级)执行判决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经查发现,徐国群于2003年9月在执行判决时,滥用职权,指使有关执行案的承办人,向奉贤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涉案房地产予以解封,致使当事人遭受43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今年4月,法院以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判处徐国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例二:宝山检察院于去年10月查办了宝山区建委原副主任、宝山区重大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朱家明(正处级)滥用职权案。朱家明在1999年至2000年利用全面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的职务便利,故意违反指挥部关于《拨款、结算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批准同意某公司提出的提前付款要求,导致990余万元的国家财政损失。今年3月,朱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查案范围涉及司法和行政执法等诸多领域,共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管理人员的渎职案件175件,占立案数的82.5%,涉及公安、法院、税务、工商、房地、卫生、烟草等领域。
案例:2003年7月,徐汇房地产交易中心原交易大厅窗口受理员黄晓锋,在受理某房地产转移登记时,在该房产权利人未到场,并明知权利人的独生子女证系伪造的情况下,违反规定为利益关系人办理了房产产权转移登记,致使买房人损失96万元。去年1月,徐汇区检察院对黄晓锋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侦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5月,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5年来,本市渎检部门还通过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共查办相关案件38件。
案例:2003年3月,浦东新区检察院对某税务所原管理员高春明涉嫌玩忽职守案立案侦查,发现高在接受有关公司人员好处及吃请后,在对该公司进行清税检查时,未按规定认真审核财物账册、报表、纳税申报表,使有关公司得以顺利注销,相关人员利用该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损失788万元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同年,高被法院以玩忽职守、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