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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明绘
时下,五花八门的偶像类、选秀类影视节目铺天盖地。其中不少节目穷尽低级搞笑、卖弄噱头之能事,以感官刺激为目的。“娱乐至上”、“娱乐至死”的倾向,借助于影视、网络等传播载体,在一些文化艺术领域大有泛滥之势,让人忧虑。
这些影视节目,不约而同地指向一种“美学主张”——历史已跨入“后现代”,艺术只是为了“生产快感”,给人以视听感官强烈的新奇感和刺激感。在这种“美学主张”的推波助澜下,思想贫乏、故事空洞、人物苍白,专靠画面“震撼”的“大片”出现了;胡诌搞笑、诱人做“一夜成星”、“一夜致富”美梦的影视节目也出现了。
作为人类审美地把握世界的独特方式,艺术的主旨在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健全人格,促进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的和谐。艺术审美,固然要给人以视听感官或阅读神经的快感,但是止于快感,尤其是仅止于视听感官生理上的刺激感,那就不是真正的艺术,至少不是优秀的艺术。
片面地追求娱乐快感,容易导致历史理性的匮乏与美学理想的沉落。同时,声光电波等技术手段成为主宰后,神韵、意境、意象这些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也都纷纷让位于五光十色、大而无当的视听感性“奇观”,传统艺术在技术的挤压下越来越萎缩。
“娱乐至上”的潮流,容易使一个民族只知道笑而不知道为什么笑,这也将造成个体精神心智的失衡,以及审美反思能力的衰减。因此,把握艺术快感与美感、养眼与养心的“度”,实质上是关乎艺术能否真正引领人民精神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精神素质、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原则性问题。适“度”,快感更容易上升为美感,养眼更养心;过“度”,快感往往成宣泄,养眼变伤情。
当人们制造或沉浸于娱乐大餐与视听盛宴时,须知“乐不在外而在心。心以为乐,则是境皆乐;心以为苦,则无境不苦”。眼乐仅在一时,心乐才能受用一生。艺术之美,不在迎合市趣,而是着意久远、化人养心。
(作者为中国文联第八届荣誉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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