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在沈阳一家外企工作的小孙向本报反映,自己在单位已工作三年,和其他同事干一样活,甚至周末还要加班,可到了年底,她发现自己的待遇和同事却差距很大,且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她一人身上。于是她找到单位,却没有任何结果。 职工遇到这种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应该怎么办?记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部分企业同工不同酬
记者发现,不少企业、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人为将所用之人分成三六九等,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现象,企事业单位将此看作是企业的自由裁量权。
在沈阳某银行工作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银行招用的柜面工每月800元,而正式员工除每月2000多元收入外,还有各种福利。
他告诉记者,按照身份,他们就连逢年过节发个东西都是“等级分明”、“有所区别”。例如,中秋节发水果、月饼。同样是优秀职工,发放的东西却大相径庭。这种不公平现象,在不少企事业单位已司空见惯了。
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在农民工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与同工种、同岗位的固定工相比,多数农民工的工作量大,没有假期,收入却比固定工少,更不用说什么社会保险了。
劳动者维权要讲究策略
职工受到不公平待遇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但在实践中,很多职工赢了官司却丢了工作,迫于就业压力,职工对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忍气吞声,这就更助长了企业无视法律的心理。
对此,劳动部门及法律界人士建议,在寻求法律救济的过程中,最好有工会介入,并与单位保持良好沟通,防止与单位的矛盾上升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对于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职工而言,应提倡以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如果以貌似合法的理由辞退职工,那么最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就是保存相关的证据。本报记者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