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养路费明起开征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王宁宪 记者 黄伟清) 省交通厅公路局昨发出通知:我市2007年度汽车、摩托车养路费明天开始征收。
据介绍,目前养路费已实现全省联网、银行代征,本地或异地汽车车主明起可在市内各养路费征收点和办理代征业务的农行、工行网点缴纳2007年度养路费。 新上牌的车辆还可在车管所、大明路两个新车办证处就近缴纳养路费。但城区摩托车车主仍需到王家湾、洋珠巷、三汊河三个养路费征收分所缴纳养路费。
根据有关规定,2007年对城市五座(含五座以下)的轿车型出租车和10吨以上(不含10吨)的货车缴费给予一定优惠:城市五座(含五座以下)的轿车型出租车,须于200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次年10个月养路费,享受2个月养路费减免优惠,超过上述时间的,不得办理优惠缴纳手续;10吨以上货车,应于200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次年10个月养路费,享受2个月养路费减免优惠,数额较大的可一年分2次缴纳,但必须于2006年底前一次性缴清次年上半年5个月养路费和2007年6月底前缴清下半年5个月的养路费,超过上述时间的,也不得办理优惠缴纳手续。办理包缴必须到征稽部门签订包缴协议。实行全年包缴优惠的车辆,全年不再办理报停手续。
据了解,市公路管理处在城东的东方城108号、城中的洋珠巷56号、河西的三汊河地方海事局院内和城南的共青团路296号都设有养路费征收分所,此外,市民还可拨打市交通热线“96196”咨询就近的工行、农行代征点。
市养路费征稽部门提醒,去年我市约有1.6万名车主因迟缴养路费罚交滞纳金,今年市民应尽早缴费,而为避免年底缴费排队,在市区的征费点可以使用银行卡刷卡缴费,车辆较多的大单位,可提前预约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