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王鑫程兴旻记者李力)成都市农业委员会产业化经营管理处原副处长陈林、胡岱,原处长王定国涉嫌受贿一案,前日在成都中院一审宣判,三被告人均因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十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6年期间,三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帮助12家公司、企业获得扶持资金,先后索取或收受该12家企业所送钱财。其中,陈林16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6.9万元,索贿1次2.5万元;胡岱9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3.5万元,索贿2次共6万元;王定国4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