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6日电(记者郭永刚)北京市地税局今天宣布,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个税,无论代扣代缴单位是否为其进行个税明细申报,无论纳税人是否进行了日常自行申报,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北京地税部门规定,2006年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从明年1月1日起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3月31日后仍未依法申报的纳税人将面临处罚。
据透露,北京目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在20万至30万人之间。
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介绍,纳税人可以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挂号信函邮寄申报或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3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其中网上电子申报是最方便、快捷的途径,北京此次主要推行网上申报方式。纳税人只需要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在申报流程引导下轻轻点击鼠标,即可完成申报。纳税人无需再重复报送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申报材料,但纳税人应留存申报信息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