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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天花板“空降”穿山甲
原是被市民捡到家中自己跑了出来,现已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晶报讯(记者曾烨/文、图)前日晚上10时许,在福田区百花四路长安花园A楼中联地产的店里,一只不速之客—穿山甲,突然从天花板空降到店里。经过了解,这只穿山甲是一位市民从高速公路旁捡回家后跑“自己偷跑”出来的。昨日,记者与深圳森林警方、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取得联系,最终将穿山甲送回保护站。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中联地产的店里,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刺激性的味道,该气味是从穿山甲身上发出。这只穿山甲身长约0.7米,重三四公斤左右。据报料人丁先生称,前日,他们店的天花板里一直有响声,开始以为是老鼠在作怪,也没有去理会。到了晚上10点左右,正当他们准备下班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大家转头看发现从天花板里掉下一团黑糊糊的东西,仔细一看竟是只穿山甲。
记者与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和深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取得联系。森林警方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很快派人赶到现场。据介绍,穿山甲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售卖和食用穿山甲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就在警方赶到不久,住在该花园的陈女士声称穿山甲是前日她老公“在高速公路旁捡回来的”,随后放在家里的阳台上,结果发现穿山甲跑了。经过核实后,警方为陈女士开具了接收穿山甲的凭证,将这只穿山甲当场转交给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保护站的郭科长告诉记者,这个穿山甲从表面上看没有受伤,回去后他们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穿山甲被带回去后放回大自然的情况比较少,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送到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或者送到深圳野生动物园帮助看护,等深圳救护中心建成后再转移回来。(请丁先生领取100元报料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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