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我2002年因工伤致残,打了几年官司,终于得到应有的赔偿,却被我所聘请的律师拿去了近50%(法律给予我各种补偿共计422981.40元,我只得到了其中的222500元),我实在不服。 高位截瘫的残疾人陈学名
记者跑腿:
据陈学名的代表律师介绍,这个案件是在2003年开始接手的,经过几年的法律程序,在今年才获得胜诉。整个办理诉讼的收费都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的。当时双方的约定是如果胜诉执行金额超过20万的话,超出部分归律师事务所所有。事务所已经免除了陈学名5600元的诉讼费以及工伤鉴定等各种费用,并多付了2万多元。
广东省律师协会唐律师指出,委托人与律师之间签订的合同至关重要,律师是否可以全权代理要看两者之间所约定的委托权限,至于应该收取多少律师费的问题要具体对整个诉讼的材料进行分析。在诉讼当中,存在一个风险收费的问题。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今年4月出台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执行。其中提到,律师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额的30%。如双方在《办法》出台前签订有效合同,建议委托人与委托律师尽量协商。委托人对于律师或者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和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可向其执业的律师所或者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投诉(咨询电话81197687)。
(记者 张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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