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瑶)近日,旅客蒋某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乘坐飞机前往桂林时,被安检部门查出在其包内装有一件飞机上的救生衣。经查,救生衣系蒋某于案发当日乘坐乌鲁木齐至西安的航班时在飞机上盗窃所得。机场派出所依法对蒋某的行为处以行政5日拘留并罚款200元。
机场派出所提醒广大旅客,机上救生衣是重要的救生设备,关系到每位旅客的人身安全,切勿因一时好奇,顺手牵羊将其据为己有,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