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6日专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等部门获悉,今后5年,内蒙古将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和应急能力。
根据自治区政府统一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均要尽快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纳入政府灾害应急体系。 各行业和有关部门也将制订和完善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形成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气象防灾减灾体系。
今后5年内,自治区各级气象部门将重点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发布功能,加强气象灾害调查和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及时做好灾前风险预估、灾中应急滚动评估和灾后损失评估,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提供依据。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和应急能力。
内蒙古各地区计划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利用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互联网等信息传播技术和通信手段,建成多种形式互补、能够覆盖全区大部分地区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网络系统,逐步实现气象信息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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