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犬患”正越来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怎样养犬作出规范。同时,该市警方将联合农林、市容、工商、卫生、园林、房产及市政公用等部门在全市限制养犬地区开展犬类管理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南京市养犬总量已接近10万条,其中城区近3万条。今年1至8月份,全市因被犬咬伤、抓伤而到卫生部门注射狂犬病疫苗的达25000余人,平均每天100多人。“犬患”问题日益突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为此,南京市政府规定,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六个区,以及栖霞、雨花台、浦口(原浦口区)、六合区(原大厂区)、江宁区建制镇范围内为限制养犬地区。限养地区个人可以饲养观赏犬,但禁止饲养狼狗、藏獒、洛威拿等烈性犬。在非限养地区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外地人员不得携大型犬、烈性犬进入限制养犬地区。
携犬出行也得循规蹈矩。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应当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以及设有犬类禁入标志的公园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进入地铁站和乘坐大型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汽车时,须征得司机同意;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凡流浪犬或无人牵领的犬只,一律视为无主犬只予以收容。
针对“犬患”问题,南京警方将从现在起至明年1月底再次组织开展犬类管理专项行动。据悉,此次行动要达到三个100%,即登门宣传文明养犬达到100%,捕捉、收容流浪犬达到100%,犬只注射狂犬疫苗达到100%。
警方表示,此次治理的一大重点为烈性犬(主要为狼犬、藏獒、洛威拿等)。警方提醒市民:从现在起至明年1月10日为宣传教育阶段,原则上不捕捉,饲养上述犬只的市民应主动将犬送出限养地区,明年1月11日起将予以统一收容捕捉。本报记者 周刚 本报通讯员 宁公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