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5:04东北新闻网去年以来,按天数计价的日租房在呼和浩特市悄然兴起,受到一些大学生和外地短期旅游者的青睐。近日,记者经过暗访发现,这些日租房多为个人住宅,大部分没有合法租赁手续,管理漏洞多,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生意挺红火 “去年赚了上万元”
12月3日上午,记者沿着昭乌达路向南走下去,发现一些电线杆子上密密麻麻地贴满了招租广告,有大学生公寓、温馨家庭、日租房等多种名目。记者发现,大多以日租为主,价格在30~60元之间不等。随后,记者走访了呼市几所高校,发现日租房小广告更是泛滥成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内,一则日租房广告吸引了不少学生驻足观看,记者凑上前看到,广告上写着:精装修住宅楼105平方米,24小时供热水,宽带上网,有线电视,小区环境好,按天出租,租金每天65~80元。广告下面还备有剪成小条的电话号码方便需要者撕取。内蒙古大学学生小杨告诉记者:“日租房是从去年开始火起来的。我身边还有一个同学专门做日租房生意,他在学校附近按年租的形式租了一套房子,然后再以日租的形式出租给有需要的同学,去年赚了上万元。”
当日,记者按照这则广告的联系方式拨通了房东于女士的电话。她告诉记者,她的房子是6月份精装修的,由于新房离单位较远,所以一直没有入住。后来便想空着不如出租,还能挣钱。于是,她干脆做起了“家庭宾馆”的生意。如今,她两室一厅的日租房几乎天天客满。由于日租房生意红火,又不用交任何管理费和税金,每月她可以尽赚2000元左右。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按月租每月租金大约在500~700元,采用日租计费后每月收入是月租房的3倍还多。
七成受访市民不赞成 认为高校附近的日租房会助长学生婚前性行为
据了解,日租房的消费群体比较广泛,其中主要以大学生、出差群体和外地短期旅游者为主。12月4日下午,记者在呼市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约有30%的受访市民表示能够接受日租房的存在。他们认为日租房方便学生家长住宿,而且这些日租房大多是家庭式结构,可以洗衣做饭,价格比宾馆便宜。一位从四川绵阳来学校看望女儿的家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来一趟很不容易,准备多留些时日,可是在学校女儿宿舍又不方便,于是就按照广告在附近找了一间日租房,房子家具一应俱全,1个星期300元。”
另外70%的受访市民则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高校附近的日租房会助长学生婚前性行为,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那么大学生对这种日租房现象又是怎么看的呢?记者通过对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的部分学生进行调查走访,发现有超过五成的大学生对日租房表示赞同。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小刘对记者说:“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了,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生活。前段时间,我们同学聚会选择的就是日租房,自己动手做饭,挺有趣的。当然,也有很多情侣选择日租房约会,但是一切还得靠自觉,自己要对自己负责。”(新华网-北方新报)[责任编辑:龙秋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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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不看证件 “这里绝对安全,没有人查房的”
12月5日上午,记者暗访了内蒙古师范大学附近的几家日租房,发现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也不用签订合同,只要按时支付费用便可以领到房门钥匙。记者以想租房的名义跟随一位姓高的女士来到铁路小区附近的一间房子里,只见里面有双人床、电视机等设施,日租金为50元。记者仔细观察发现,双人床上铺着的床单明显已经脏了,两床被子叠在靠墙的位置,没有被套,上面隐约可以看见污渍。床下面随处可见烟头、卫生纸。厨房内的调味盒上沾满了油污。
房东说:“你如果要租的话,我下午就可以收拾干净。”
记者问:“需要签订合同或者看证件吗?”
房东说:“才住一天还签什么合同,证件也不用看,你尽管放心,这里绝对安全,没有人查房的。”
记者又问:“你让房客自己保管钥匙,不担心他们重新配钥匙吗?”
房东笑了笑说:“这怎么可能,再说这样做也是为了方便房客。”
记者当日又走访了呼市的一些房屋中介机构,发现大多数中介机构还没有开始办理日租房这项业务。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受今年“国六条”中有关“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交易要全额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影响,二手房市场转售为租的房源增加,导致出租市场房源日趋饱和,加快了短期租赁业务的诞生。但是由于日租房时间周期短,其中的被褥、毛巾等日用品得不到及时更换和消毒,容易造成病菌传播,而且房东又不可能每换一个房客就更换一次钥匙,因此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在采访中,一些日租房的邻居还向记者反映,由于一些人住一两天就走,根本不顾及邻里关系,经常半夜三更还在屋里唱歌跳舞,扰得四邻不安。
没有安全保障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阿尔泰认为,日租房没有任何经营手续,租房者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一些房屋租赁当事人只为搞额外创收,盲目追求利益,忽略了潜在的社会治安问题,很有可能,日租房会演变成一些违法分子的黑窝点。阿尔泰说:“若要让日租房真正合法化、规范化,各个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等部门都应该加大监管力度,而一些承租人也需要谨慎小心,尤其是大学生,社会经验少,缺乏承担后果的能力,选择日租房时应当作出理性的思考和判断。”
律师:日租房成了漏税之鱼
12月5日,记者就日租房是否合法咨询了内蒙古元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强律师。他认为,按照《呼和浩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呼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且,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必须向承租人出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显然,日租房成了漏税之鱼。可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日租房进行管理。文/张巧珍(新华网-北方新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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